1)《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(国办发〔2019〕57 号);
2)《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》(发改高技〔2015〕200 号);
3)关于印发《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桂政办发〔2024〕 59号)。
2、工作目标: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,使其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模式过渡,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,使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更加合理、高效;
3、工作内容:1)评价原则
确立包括通常包括客观性、公平性、动态性和数字化等评价原则;
2)设计评价指标体系
设计包括围绕政务信息系统使用和产生的数据、组件、云资源、安全产品等数字资源等的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;
3)评价与分析
根据设计指标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,并收集包括项目建设决策、立项及建设资料、项目运行资料等相关数据进行全面的定量与定性分析论证;
4)编制评估报告
评估报告是绩效评价的最终成果,它将综合评价结果反馈给评价主体,为下一步绩效改进提供依据;
5)结果应用与反馈
反馈给被评估单位,同时对该单位后续的预算安排、项目支持、问题整改、新项目立项等提供决策依据,进而推动政府服务的优化和提升;
6)持续改进
通过评估发现问题,提出改进建议,并在后续的项目中落实这些改进措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