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)国务院办公厅颁发《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(国办发〔2019〕57号);
2)关于印发《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(桂数发〔2024〕59号);
2、工作目标:确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,为立项审批提供依据,其工作内容涵盖需求分析、方案设计、效益评估等全流程论证。
3、工作内容:1)项目基础信息与依据
①项目标识:明确名称、承担单位、负责人及编制单位;
②编制依据:引用国家/地方政策文件(如《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)、行业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;
2)背景与必要性论证
①现状分析:评估现有信息化系统的装备、应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(如信息孤岛、流程低效);
②建设意义:结合政务职能目标(如“一网通办”“数据共享”),说明项目对提升行政效率、优化公共服务的必要性;
3)需求分析
①业务需求:梳理政务目标、业务流程、业务量及信息量预测(如年数据增长规模);
②技术需求:明确功能性能(如响应时间、并发用户数)、数据共享开放需求及运行环境(如政务云平台适配);
4)总体建设方案
①目标设定:区分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(如一期实现数据汇聚,二期开发应用系统);
②建设内容:包括应用系统设计、数据库建设、安全系统(如等保三级)、软硬件配置清单等;
5)组织与实施计划
①机构与人员:明确项目领导小组、实施团队及运维人员配置,制定培训计划;
②进度安排:分阶段列出关键节点(如需求调研1个月、开发3个月);
6)投资与效益分析
①投资估算:细化总投资构成(硬件、软件、培训等费用)及资金来源(财政资金、自筹等);
②效益评估:重点分析社会效益(如服务效率提升),经营性项目补充经济效益
7)风险与保障措施
①风险识别:技术风险(如兼容性)、管理风险(如进度滞后)及应对策略;
②安全保障:网络安全、数据保密及密码应用合规性(如商用密码评估)。